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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教师专业能力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12-14 编辑:kygcx 点击: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专业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打造具有良好“双师”结构与“双师”素质的教学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推动内涵发展、提升“三个能力”建设主题研讨活动的通知》 精神,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坚持“统筹兼顾、学以致用”的原则,以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为主,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到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进行多种形式的实践锻炼,努力提升“三个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一)及时跟进和掌握现实生产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不断更新知识、开拓视野,进一步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和公司产品水平。  


(二)有计划、针对性地了解行业、企业对本专业人才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的需求,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努力推进模块化教学改革。  


(三)坚持实践锻炼与专业建设的有机统一,把实习就业基地建设、订单人才培养、课程开发、“双师”型队伍建设等作为教师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不断丰富实践内涵,全方位促进专业建设。  


(四)坚持开放办学、产教融合,以“带着项目去实践,实践之中找项目”为宗旨,通过顶岗实践、挂职锻炼等形式,努力开展与行业、企业在技术升级、工艺改良和产品开发等方面的合作,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二、人员范围  


公司不满45周岁的在册教师,均需参加专业能力实践锻炼。同时,鼓励其他教师积极参与实践锻炼。  


三、时间要求  


教师要充分利用寒暑假等空余时间,每三年完成累计不少于3个月的专业能力实践锻炼,要求每位教师最多分三个时间单元完成,每个单元按1个月、2个月或3个月时段安排。  


四、锻炼方式  


各系(部)应根据本系、本专业实际,在保证正常教学运行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精心设计和制定系(部)教师专业能力实践锻炼实施方案(包括实践单位、实践项目、实践方式、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有计划地选派青年教师参加实践锻炼。  


(一)顶岗实践:理论联系实际,全程参与行业、企业的具体生产或管理岗位工作,虚心向生产、管理、服务一线人员学习,掌握多岗位所需知识和技能。全方位了解和把握行业、企业发展态势和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为实践单位提供力所能及技术服务。  


(二)考察调研:到相关行业、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应在1个月左右时间,完成对5个及以上对口单位的考察调研,深入了解行业、企业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和对人才培养的建议和意见,形成较高质量的考察调研报告,为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实习就业基地建设等提供详实可靠的第一手材料。  


(三)科技研发:全过程参与行业、企业科研课题(技改、研发项目等),或承担其中某项具体工作任务。科技研发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校内校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等要求必须在合作文件中予以明确。  


五、考核管理  


(一)教师专业能力实践锻炼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各系(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系(部)要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系(部)教师专业能力实践锻炼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实践锻炼的总体目标、实践项目、具体任务、实现路径、工作要求等。实施方案经教务处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系(部)、教务处留存备案。  


(三)各系(部)根据核准的《系(部)教师专业能力实践锻炼实施方案》,编制教师年度社会实践工作安排,组织相关教师填写《系(部)xx--xx学年教师专业能力实践锻炼申请书》(附表1)和《系(部)xx--xx学年教师专业能力实践锻炼计划汇总表》(附表2),并于每年5月底前,报送教务处备案。  


(四)学校、各系(部)和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要与实践单位签订《教师专业能力实践锻炼协议书》(附件4)。教师本人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期限、内容、地点及其它事项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本人负责。  


(五)实践锻炼期间,教师要虚心学习、勤奋工作,严格遵守学校和实践单位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自觉维护个人及学校形象,并通过填写《实践日志》,认真记录实践工作有关情况。  


(六)实践期间,教师有事外出,必须按实践单位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岗。请假3天及以上,还需经所在系(部)批准,教务处备案。请假天数达到该次实践活动总天数的1/3者,本次实践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七)各系(部)要会同实践单位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实践锻炼工作安全有序、收到实效。学校将安排有关人员,通过电话询问、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教师实践锻炼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实践期间,有违纪行为者,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本次实践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八)实践锻炼结束后,教师应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书面总结,并认真填写《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教师专业能力实践锻炼考核表》(附件3)。各系(部)和教务处将会同实践单位,对教师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全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需经分管领导审定。  


(九)每批次教师实践锻炼工作结束后,各系(部)要适时组织专题经验总结交流会议,分享实践成果,并努力将实践成果体现在具体的公司产品工作之中,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十)每位教师必须按要求参加专业能力实践锻炼,未按系(部)安排参加实践锻炼或实践锻炼考核不合格者,扣除本人当年1/3的岗位绩效。三年内,不能按要求完成三个月的专业实践锻炼者,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六、条件保障  


(一)教师脱产参加实践锻炼,考核合格者,可以按实际参加实践锻炼的时间,核减当年额定教学工作任务。  


(二)教师按要求参加实践锻炼,考核合格者,可以报销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生活津贴,具体标准为:  


1、交通费:每完成1个单元(按1个月计)的实践锻炼,最多报销一个往返实际发生的交通费(最高额度按火车硬卧标准执行)。  


2、住宿费:每完成1个单元(按1个月计)的实践锻炼,可报销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但总额不超3600元。  


3、生活津贴:每完成1个单元(按1个月计)的实践锻炼,按60元/天补助生活津贴(请假时间除外)。  


教师专业能力实践锻炼经费单列预算,报销汇总单(附实际发生的有效票据)由系(部)、教务处和分管领导核准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三)学校根据教师专业能力实践锻炼成果及其转化成效,择优奖励实践锻炼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七、其它  


(一)本办法行文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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