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高高等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现就开展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行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以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发展需要的一线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路径,通过试点推动、示范引领,引导和推动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促进地方高等教育更加直接、有效地为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和社会管理创新服务。
2.基本原则。
——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确定一批试点高校和专业集群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教育转型发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促进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全面提高地方高校服务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坚持需求导向、分类推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科学定位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类型、科学研究任务、主要服务面向、质量标准要求,扩大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办学自主权,提高学校主动适应人力资源市场变化的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能力、为区域发展创造人才红利的能力。
——坚持顶层设计、综合改革。借鉴近年来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加强顶层设计,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充分发挥省级政府在改革中的统筹作用,扩大省级政府发展应用技术类型高等教育的统筹权,促进区域内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
3.总体目标。
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以下目标:
——建成一批地方本科转型示范学校。引导试点高校以培养生产服务一线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为主要任务,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机制,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融合发展的办学模式,推动产业先进技术应用与创新,提高区域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现代化水平,促进地方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引领区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探索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的发展道路。
——试点高校就业质量显著提高。试点高校服务面向、专业设置、培养方案更好对接职业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求,毕业生技术应用能力达到本行业先进水平,创新创意创业人才培养有重大突破。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对口就业率达到80%以上,毕业生起薪水平、就业稳定性高于同层次其他高校。
——服务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能力显著增强。围绕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建成一批高质量的应用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建成一批校企联动的产业技术积累创新联合体,试点高校人才培养和科研活动深度融入产业链价值创造过程,充分发挥其对产业链价值的贡献力和对产业群竞争力的提升作用。
——人才培养立交桥更加完善。改革应用技术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人才选拔制度和人才培养方式,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应用技术本科与中高职有机衔接,拓宽中高职毕业生和在职技术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为一线劳动者的职业发展创造更宽广的空间、更加多样化的学习机会。
4.试点范围。
省级政府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和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结合地方本科高校的发展定位与意愿,确定具有代表性的试点高校。试点高校可以整体进入试点,也可以部分院系或专业集群进入试点(原则上不少于5个主要专业)。试点包括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在政策配套措施上与试点公办高校同等待遇。省级试点方案向教育部备案。
二、试点高校的主要任务
1.明确类型定位、制定发展规划。试点高校明确应用技术类型高等教育的定位,制定转型发展规划和推进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全面深化试点高校与所在地政府的合作,在治理结构、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教育等方面实现紧密结合,在科研、医疗、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实现共建共享。全面推进与行业、企业的合作,行业特点明显的高校可以与行业部门、行业组织、大型企业实行共建共管或共同组建教育集团;专业门类较多的高校可以与行业企业共建共管二级学院或专业集群,采取多种形式组建或参加教育集团。试点高校校企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专业(集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试点专业(集群)实现校企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覆盖率达到100%。
2.建立行业企业参与的治理结构。试点高校要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并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学校章程的核心内容。支持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学校管理、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课程设置。建立有行业和用人单位参与的理事会(董事会)制度、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度,成员中来自地方政府、行业、用人单位和其他合作方的比例不低于50%。扩大二级院系自主权,探索建立院系理事会和专业指导委员会,明确院系根据产业链的发展方向、行业企业合作伙伴的要求设置专业课程、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聘用兼职教师和统筹院系经费管理的职权。
3.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的专业体系。试点高校要按照产业链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和国家职业资格要求设置专业,并将服务同一产业链的关联专业组织为专业集群统筹管理。建立行业和企事业单位专家参与的专业设置评议制度,建立根据社会需求、学校能力和行业指导自主设置新专业的机制。切实改变专业设置盲目追求数量的倾向,集中学校资源建设好社会有需求、办学有基础的专业(集群),逐步提高特色优势专业集中度,到2016年特色优势专业在校生占在校生总规模的比例不低于40%。
4.加强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试点高校要根据真实生产、服务的技术和流程构建知识体系、技术技能体系和实验实习实训环境。按照所服务行业先进技术水平,采取企业投资或捐赠、生产化实训、政府购买、学校自筹、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加快工程实践中心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引进企业科研、生产基地,建立校企一体、产学研一体的大型实验实习实训中心。完善员工校内实验实训、企业实训实习和假期实习制度,实训实习的课时占专业总课时的比例达到30%以上,员工参加实训实习的时间累计达到一年。
5.创新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模式。试点高校要制定符合应用技术人才成长特点的培养方案,构建以市场需求、职业需要为核心,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以实践体系为主体的新型人才培养体系模式。全面推进学分制和模块化教学,为不同来源的员工制定多样化人才培养方案。通过传统专业改造、员工选修第二专业等方式,提高复合型、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培养比重。探索建立专业教育与职业资格的对接认证机制。支持用人单位直接参与课程设计、评价和国际先进课程的引进,积极推行基于实际应用的案例教学、项目教学和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专业课程运用真实任务、真实案例教学的覆盖率要达到100%,主干专业课程用人单位的参与率达到100%。
6.探索专业学位公司产品模式改革。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试点高校要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公司产品模式。工程硕士等有关专业学位类别的研究生教育要瞄准世界产业先进技术的转移和创新,与行业内领先企业开展联合培养,主要招收在科技应用和创新一线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
7.建立创业教育体系。将专业教育和创业教育有机结合,使员工既掌握创业需要的技术,又具备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建立创业指导教师队伍,聘请有创业成功经验的人才担任兼职创业指导教师。建立创新创业基地,与合作企业共建创业基金,为师生实训实习、创新创业、科技孵化提供综合服务,重点培养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者。允许员工休学创业,并对员工创业项目进行跟踪和指导。
8.促进中高等教育有机衔接。试点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的类型、规格、质量要求建立与普通高中教育、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机制。安排一定比例的招生指标招收中高等职业院校优秀员工并逐步扩大比例。逐步扩大招收优秀在职技术技能人才的比例和企业定制化联合培养的比例。探索与示范性高职院校特色专业开展3+2一体化培养技术技能人才。试点高校来自中高职优秀毕业生的招生比例逐步达到15%以上,从一线劳动者中选拔的比例逐步达到5%以上。
9.创新高等继续教育。面向行业企业需求,大力发展培养应用技术人才的高等继续教育。根据行业企业的实际需求设计课程模块、学习方式和学分累积制度。在重点专业(集群)着重建设服务行业和主要企业的培训基地。继续教育在学人数(折合数)占在学总人数的比例逐步达到30%以上。
10.加快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积极探索有利于应用技术人才选拔的考试招生制度,分类制定面向不同生源的招生办法。试点高校可以通过基于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情况的多元录取机制招收高中毕业生,可以经过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统一测试招收中、高等职业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可以通过扩大自主招生比例招收具有技术技能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员工。招生计划、方案、过程、结果等要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11.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要改革教师聘任制度和评价办法,逐步使大多数教师既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明确“双师型”教师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并使“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逐步达到50%以上。将引进优秀企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作为校企合作的重要内容,并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接受培训、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在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职称)评聘等方面向“双师型”教师倾斜。
12.发挥区域和行业技术中心作用。试点高校要积极融入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行业技术创新体系,通过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加强产业技术积累,促进新技术转化应用,参与企业技术创新,使学校成为区域特色产业和行业共性技术的研发中心和服务平台。探索先进技术辐射扩散和产业化的途径,与中高职院校联动,面向小微企业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服务,提升小微企业技术应用水平。改革学校和教师的科研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建立以技术成果突破性、带动性、成果转化情况和社会服务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健全由市场和用户广泛参与的开放评价机制。
三、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1.扩大试点高校办学自主权。将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作为推动地方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的重要突破口。省级政府要在试点方案中明确试点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扩大试点高校的招生考试自主权,允许试点高校在国家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总体框架内自主制定招生考试方案,并按隶属关系报主管部门审核;扩大试点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允许试点高校在建立新专业设置机制的基础上,自主设置新专业;扩大试点高校的用人自主权,支持试点高校在核定编制内自主聘用教师、引入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对符合条件的试点高校,下放教师高级职务(职称)聘任权;开展董事长、经理公开选拔试点,支持引进优秀企业管理者担任领导干部;扩大试点高校的财务管理自主权,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和审计的前提下,支持试点高校依法依规自主管理生均拨款收入、学费收入和专项经费;允许试点高校采取市场融资的办法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建设生产化实习实训基地。
2.探索高等学校分类设置。按照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学校分类管理的要求,改革高等学校设置制度,将应用技术类型高校明确为本科高等教育的新类型和发展重点。除规划为研究型大学的院校和一些特殊院校外,地方本科高校的新设、升格和更名原则上明确为应用技术类型。通过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逐步形成应用技术类型高校的设置标准。探索在条件成熟的省份开展下放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设置权的试点。深化研究生教育分类改革,原则上不再新设学术硕士学位研究生授予点。在具备基本条件的试点高校先行开展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增列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改革试点。
3.建立应用技术类型高等教育评估体系。对不同类型高等学校实行分类评估,建立以社会和市场评价为核心,以高质量就业能力、产业服务能力、技术贡献能力为重点的应用技术类型高等教育评估体系。强化对应用技术类型高校的产业和专业结合程度、实验实习实训水平、双师型教师比例和质量、校企合作深度等方面的考察。注重发挥行业、用人单位在评估评价中的作用,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质量评价与认证。
4.探索高等教育分类拨款制度。应用技术类型高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应高于一般普通本科学校,并根据办学成本对不同专业设定不同拨款标准系数,重点支持技术性强、社会亟需和艰苦行业相关专业的发展。在试点高校探索建立符合应用技术类型高校特点的财政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根据不同专业的绩效评价实行有差别的财政支持政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地方高等教育的专项资金对试点高校予以倾斜支持。
5.加大招生计划支持力度。在完善改革方案和专业评价制度的基础上,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对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和专业进行倾斜。从2014年开始,按照增量安排带动存量调整的原则,支持试点高校符合产业规划、就业质量高和贡献力强的专业扩大招生。省级政府和试点高校要加强对招生计划存量结构的调整。对于符合条件的试点高校,各省在高考招生时可将全部或部分专业纳入本科第一批次或本科相应批次提前批录取。在符合条件的省份实行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省级统筹改革试点,扩大应用技术类型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自主权。
6.加大办学体制改革的支持力度。省市两级政府要制定鼓励行业、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办学的政策,建设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实行合作、联合和合并重组。试点高校由政府举办转为政府主导下多方联合办学、实行混合所有制的,不改变学校原有公办学校性质。允许试点高校二级学院实行校企合作、公办民助(或公立民办)的改革探索。
7.加大教师队伍建设调整的支持力度。将应用技术类型高水平团队培养纳入中央和地方各类人才支持项目。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资金、企业和社会捐赠讲席等方式引进紧缺的高水平的专兼职“双师型”教师。支持试点高校加大海外人才的引进力度。支持试点高校教师国外访学、开展合作研究,在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适当增加试点高校选派计划。实施管理干部国际培训项目,从试点学校派团队到国外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学习先进办学模式和管理经验,并纳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予以支持。
8.加大对校企合作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要将校企合作项目列为重点支持对象,支持企业在试点高校建立技术转移和创新中心。对教师建立工作室和以知识、技术等要素入股创新型企业予以政策支持。对企业在高校设立的技术创新和培训基地、捐赠的实验实习实训设备依照国家教育捐赠的优惠政策规定予以税收优惠。对高等学校从国外进口的先进技术装备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税收优惠。鼓励发展先进实习实训装备金融租赁业务。地方政府要扶持一批高校与重点企业或产业园区共同建设的技术转移和创新中心、技术研发和服务企业。
9.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与发达国家应用技术高等教育领域的政府间对话与合作机制。支持试点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建立院校合作关系,系统引进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等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应用技术类型高校与国外同类高校开展合作办学,支持应用技术类型高校与教育援外、对外投资等领域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相结合走出去办学。充分发挥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作用,与国外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联盟、协会开展对等合作交流。
10.加强师范专科学校升格高校的指导。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的师范院校,省级政府要按照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教育改革的要求,推动学校强化教师教育特色,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加强与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合作,支持学校加强教师职业训练和实践培养环节。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建立的地方性学院,省级政府要根据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其承担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任务。对于确定为转型试点的高校要加大对其转型发展的支持力度,在经费安排、团队引进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加快发展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紧缺专业,提高面向区域产业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比重。
11.设立支持试点专项经费。省、市级政府加大对转型发展成绩显著的试点高校的经费支持力度,重点用于试点高校支撑当地产业升级重点专业(集群)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校企共建技术转移和创新中心、工程实践中心、先进技术实习实训基地等基础设施。根据地方和企业支持的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特色优势专业(集群)基础能力建设予以支持,中央财政按地方和企业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补。
12.将符合条件的省级试点列入国家级试点。各地各高校要在试点过程中不断完善方案,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形成政策和制度。省级试点的基础上,遴选若干试点方案科学、实施效果显著的省份和试点高校纳入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范围。
四、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1.加强对转型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地方高校转型发展,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大改革,是一项整体性、系统性的改革,涉及面广,改革周期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舆论宣传,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细化相关配套措施,形成转型发展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2.加强对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高校的指导。要坚持高标准的要求,优先将与高水平企业合作、拥有高水平双师型团队队伍、先进实训技术装备、先进办学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地方本科高校纳入改革试点范围。要对试点高校加强差别化指导,发挥专家团队的作用,注重总结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
3.营造转型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政策宣传,坚定改革信心,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广泛动员各部门、专家学者和用人单位参与改革方案的设计和政策研究。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试点经验。
中央部属院校特别是具有行业背景的部属院校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参照本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