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科函〔2021〕15号
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各市科技局,有关企业: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21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山西省)项目指南”也一并发布,涉及我省43个重点支持研究方向。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提升申报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针对我省基础研究薄弱、原始创新能力不足、从“0”到“1”源头创新匮乏等问题,通过积极争取,加入到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行列。请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全力以赴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报相关工作,为从根本上解决我省基础研究短板问题,实现前瞻性、引领性原创成果突破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加强政策解读。请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有关企业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高度重视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深刻领会相关改革政策精神,主动进行宣传发动,系统解读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统筹安排和落实好申报时间节点、具体任务、实施步骤等各项要求,加强对科研人员的跟踪服务,引导广大科研人员及时、准确掌握项目申报重点内容和要求,及早启动组织申报工作。
三、提升申报质量。国家基金项目是一个单位科技竞争力和显示度的重要体现,请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有关企业要举全单位之力,整合省内外优势科研力量,给予大力支持,确保申报项目质量和数量“双提升”。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山西省)项目申报要围绕生物与农业、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与大数据、人口与健康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强化项目研究的探索性、前瞻性和原创性,着力提高项目竞争力。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形式审查,开展项目预审,组织省内外相关领域高水平专家对申请书进行指导完善。
四、加强协调沟通。申报国家基金项目和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各单位要积极与国家基金委有关学部联系,准确掌握相关政策;要主动与长期合作的国内外高水平团队或专家联系,共同申报项目、培养人才,共同解决区域重大需求;要加强与省内各单位合作交流,做到优势互补,共享成功经验;项目申请人要及时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联系与沟通,及时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给予倾斜支持。各市科技局要加强统筹引导,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压实责任,建立起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之间的联动机制。各有条件的单位要给予申报国家基金项目获得者一定的经费配套,鼓励广大科研人员潜心开展科学研究。对国家基金项目资助率全省排名靠前的单位,省科技厅也将以适当方式给予支持。
六、合理安排申报进度。请申报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合理安排申报进度,将阶段性进展情况分别于2月6日、2月26日、3月10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基础处。进展情况主要包括:研究领域、研究方向、项目类别、拟申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项目申报单位(依托单位)、合作单位、主要合作人、申报书撰写进度情况、项目总投资额、自筹部分经费、是否满足申请条件、有无限项问题、计划提交材料日期、备注等(见附件3),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xskjtjcc@163.com。
联系人:张 强 曹 睿
电 话:0351-4067993 4084395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月25日